5月28日,辽宁金融监管局发布多项批复,同意解散沈阳新民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法库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辽中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且四家银行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机构网点、人员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均由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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