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发布批复,核准应海峰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吴存寿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批复显示,青海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批复文件失效,由青海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官网信息显示,青海银行原名西宁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30日,2008年11月更名为青海银行,是青海省首家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唯一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初始,青海银行注册资本1.01亿元,此后经过四次增资扩股及分红送股,现注册资本增至25.57亿元。其中,国有股份9.13亿股,占比35.73%;国有法人股份6.37亿股,占比24.90%;民营法人股份9.83亿股,占比38.43%;自然人股份0.24亿股,占比0.94%,属于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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