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发布批复,同意农业银行收购浙江永康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金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胡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后城街支行,承接浙江永康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批复要求,农业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浙江永康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办理法人机构解散等相关事宜。农业银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向该分局申请核准开业。
这并非第一例国有大行“村改支”案例。今年6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重庆璧山工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设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中央大街支行,并督促后者办理法人机构终止等事项。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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