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两项批复,涉及青岛黄岛舜丰村镇银行解散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多家分支机构开业。
《关于青岛黄岛舜丰村镇银行解散的批复》(青金复〔2025〕153号)显示,同意青岛黄岛舜丰村镇银行解散,资产、负债等由潍坊农商银行承接,要求该行立即停业,15个工作日内缴回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尽事宜按规定处理。
《关于潍坊农村商业银行青岛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青金复〔2025〕154号)同意潍坊农商银行11家支行开业,分别为青岛西海岸支行、青岛珠海支行、青岛王台支行、青岛辛安支行、青岛琅琊支行、青岛泊里支行、青岛灵山卫支行、青岛隐珠支行、青岛张家楼支行、青岛大场支行、青岛薛家岛支行,业务范围均为经批准并获上级行授权的业务。
批复要求潍坊农商行10个工作日内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办理登记,完成后1个月内报备;各机构需在领证后6个月内开业,逾期可申请一次最长3个月延期,未按期开业则批复失效,许可证将被收回。
公开资料显示,潍坊农商银行是在原潍坊市潍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潍坊市奎文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潍坊市坊子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潍坊市寒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清产核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6月获准筹建,2012年11月获准成立。
责任编辑: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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