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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结的银行次新股:破净触发股东增持 银行陆续稳股价

    辛继召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9-02-14 08:53:48 银行次新股 银行动态
    辛继召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9-02-14 08:53:48

    核心提示去年以来,A股市场的上市银行股普遍“破净”,触发多家银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银行股正在面临一个纠结的局面。

      自银行A股IPO以来,已有14家银行上市,另有西安银行、青岛农商银行等数家银行还在排队。

      不过,去年以来,上市银行股价普遍“破净”,陆续触发了稳定股价方案。

      包括杭州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等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外,大多数上市银行次新股均在招股书中公告,股票上市后3年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有银行业分析师表示,影响银行股价主要包括两方面,从基本面看,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往后看的话,肯定现在已经是开始在拐点上面了,资产质量短期看不出来,但是从长期来看,企业的利润率下降,未来的资产质量压力变大。但是从资金面看,市场预期信贷投放加速,社融发力,未来央行可能进一步通过降息、降准等投放流动性。

      “投资者对资产质量和经营能力还是信心不足,但这是增持所能解决的,”另一银行业分析师认为,需要改善的是机构经营能力。

      银行新股多破净

      由于A股新股发行对市盈率PE和净资产的政策限制,若市场行情下跌,银行股易遭大面积“破净”之忧。

      2月13日,刚刚在A股上市的青岛银行收报每股6.20元,当日上涨1.47%。PB恰处于0.99倍“破净”之内。自1月16日迄今,青岛银行A股仍上涨37%,但已从最高位的7.88元大幅回落。

      不过,对于青岛银行等自H股回归A股的中小银行,不仅H股上市次新股表现与A股相比呈现冰火两重天,也与老股表现不一。

      青岛银行H股自1月8日至今的24个交易日,股价始终保持在6.20港元附近,几无交易。此前有港股金融业分析师表示,港股较多关注几家大型银行、部分股份制银行,对一些中小银行的关注度确实不高。

      从业绩看,青岛银行去年从2017年的收入、利润负增长后开始反弹。2月11日发布的业绩快报显示,2018年,青岛银行实现营业收入73.72亿元,同比增长32.04%;利润总额24.76亿元,同比增长4.48%;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20.23亿元,同比增长6.48%。截至2018年末,青岛银行资产总额3176.4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71%。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计入不良贷款后,2018年末不良贷款率1.68%,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68.04%,较上年末提升14.52个百分点。

      而另一家刚刚IPO的江苏紫金农商银行,自1月3日上市至今,股价上涨72%,最新收报5.41元,从最高价7.74元回落。该行2018年营业收入42.23亿元,同比增长16.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7亿元,同比增长10.51%。总资产1931.6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99%

      而今年以来,上证指数上涨10.38%,工商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A股上涨7.94%、11.62%、18.41%。

      次新股“稳股价”

      去年以来,A股市场的上市银行股普遍“破净”,触发多家银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今年2月,杭州银行公告,拟采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其具体方式是,除非出现增持股份计划的终止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杭州市财政局本次拟增持不少于7000万股,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本次拟增持的公司股份将不少于3300万股。此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方式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方式增持。

      杭州银行的公告还称,自2019年1月2日起至1月29日,由于其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2017年年末每股净资产7.94元(除息除权后),从而触发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根据该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实控人方面应增持股票数量需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

      此前,江苏银行、上海银行等多家银行触发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并均实施了股价稳定方案。

      不过,银行次新股稳定股价措施,均在不实施回购股票的情况下,通过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杭州银行公告称,这是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境内商业银行回购股票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之后只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债权人公告、监管部门审批等一系列法律程序。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特殊性,采取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不具备可行性。因此,公司将不采取通过回购股票方式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责任编辑: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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