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最新一批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结果显示,17家支付机构顺利续展,其牌照有效期由原先的“5年一续”正式变更为“长期有效”;同时,有3家机构的续展申请被中止审查,1家申请不被受理。
此次获批“长期有效”牌照的17家机构,涵盖了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商务、拉卡拉、通联支付、快钱支付、汇付支付、网银在线等市场主流平台。这批机构多为2011年首批获得牌照的企业,普遍具备经营时间长、业务规模大的特点。
支付牌照有效期由5年转为“长期有效”,源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根据规定,《条例》施行前已设立的支付机构,若拟继续从事核准的支付业务,需向央行申请换发长期有效的许可证。此前,已有多家支付机构先行获得了长期有效牌照。
在部分机构顺利换发长期牌照的同时,亦有4家机构未能如愿。具体来看,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3家机构的续展申请被中止审查;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续展申请则被直接不予受理。中止审查通常意味着机构存在整改未完成或尚有重大事项待核实,监管暂缓流程以留出整改空间,待达标后仍可推进;而不予受理则表明机构当前的资质与合规状况已不满足基本申请要求,续展流程就此终止。
此次牌照续展也反映出监管重心的转移。随着牌照有效期向“长期有效”转变,非银支付领域的监管正逐步从事前准入,转向事中、事后的常态化管控。长期有效牌照并非一劳永逸,若后续机构出现违规问题,仍将面临监管处罚甚至被调整业务资质。日常经营合规、股权结构管控、风控及反洗钱落实等指标,已被纳入对支付机构的常态化持续评估范畴。
责任编辑:霍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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