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的工作要求,整肃支付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分别对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友公司)和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付临门公司)开展了支付结算业务执法检查。
经查实,卡友公司存在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变更事项管理规定、违规留存银行卡敏感信息、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检查还发现,卡友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完整保存交易记录、严重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且存在消极配合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情况。
付临门公司存在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资金结算相关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风险监测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考虑卡友公司、付临门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卡友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24,174.55元,并处罚款24,900,872.75元,合计处罚金额25,825,047.3元;对付临门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73,317.54元,并处罚款7,449,495.09元,合计处罚金额8,922,812.63元。
同时,为防范金融风险,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一年内有序退出严重违规区域的银行卡收单业务。卡友公司退出贵州、海南、甘肃、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湖南、吉林、宁夏、重庆、安徽、广东(不含深圳)、广西、上海、江西、陕西、江苏、内蒙古、山西、湖北、新疆、福建、河南、西藏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付临门公司退出四川省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持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从严惩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支付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完)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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