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关注函称,此前中青宝(300052)从未披露涉足区块链业务,要求公司说明并补充披露涉足区块链业务的具体情况、控股股东宝德科技数字货币矿机的具体业务、公司及控股股东开展区块链相关业务是否存在政策与法律风险、公司计划与宝德科技开展共享云池业务的预计时间、公司区块链业务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等。
以下为全文: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上回复关于公司是否涉足区块链时表示,你公司控股股东宝德科技研发的数字货币矿机在热销;你公司子公司宝腾互联计划将剩余带宽与宝德科技结合形成共享云池,以自用或出租方式从事数字货币挖掘,共享云池业务即将开展;公司组织团队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对游戏产品进行创新,该类游戏近期将在海外发行。我部关注到,此前,你公司从未披露涉足区块链业务,请你公司按要求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并予以补充披露:
1、你公司涉足区块链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的运营与盈利模式、最近三年的相关营业收入、毛利率及研发投入情况等。
2、你公司控股股东宝德科技数字货币矿机的具体业务、近3年的销售量、销售地区、与你公司业务的关联性、与你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3、请结合国内外对区块链、数字货币挖矿业务的最新政策与法律法规等,说明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开展与区块链相关的业务是否存在政策与法律风险,你公司、你公司控股股东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4、请补充披露你公司计划与宝德科技开展共享云池业务的预计时间,以自用或出租方式从事数字货币挖掘的具体模式,相关业务对你公司未来经营与财务的具体影响,以及你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
5、请说明近期将在海外发行基于区块链技术创新的游戏产品的名称、发行地区、预计上线时间、收入预测、区块链技术在产品上的具体运用与实现效果等。
6、请说明你公司区块链业务的人员、技术与专利储备情况,并结合同行业竞争对手的相关情况,说明你公司区块链业务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补充披露,并在1月1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同时,我部郑重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指定媒体公告之前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透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 年 1 月 15 日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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