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日前发布,配套印发《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稳定、可持续的投入和运营是支付业务长远发展的保障,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市场份额,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
这位负责人表示,条码支付业务发展中存在三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条码支付在降低商户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剧收单市场乱象。二是条码支付在促进移动支付普及发展的同时,出现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现象。三是条码支付借助开放互联网和非专业设备进行交易处理,带来一定的技术风险。
在业务规范方面,主要措施包括五方面。上述负责人表示,一是强调业务资质要求;二是重申清算管理要求;三是要求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四是规范条码生成和受理;五是加强商户管理和风险管理。
在对消费者使用条码支付付款的交易限额管理的统筹考虑方面,这位负责人称,条码支付与传统银行卡等支付工具相比在交易安全性上存在一定不足,人民银行坚持条码支付小额、便民的定位,对条码支付风险防范能力进行分级。发行条码的银行、支付机构应根据风险防范能力等级,在确保风险可控和尽量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相匹配的日累计交易限额。
上述负责人表示,技术规范的落地实施需要从产品质量管理、入网管理、专项检查、安全评估等方面多管齐下,切实提升条码支付技术风险防控能力。银行、支付机构要严格落实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要求,强化条码支付产品安全管理,健全条码支付风险防控机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及金融行业标准的产品,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受理终端等的技术标准符合性。清算机构要强化受理终端入网管理,完善终端定期抽检机制,加强终端抽样检测力度。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定期对条码支付相关业务系统、受理终端等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强化条码支付技术管理。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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