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7年,监管层对于P2P没有变得友好起来,而是更加的严苛。近期银监会动作不断,频频出手。
治理乱象
现金贷、校园贷双双被点名
4月10日,银监会在官网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备受关注的现金贷与校园贷双双被点名。由于小额现金贷,尤其是校园贷面对的人群属于偿债能力较差的人群,借款坏账率较高,因此类似业务属于高风险业务。如果没有高收益的支撑,高风险业务很难获得资金的青睐。如果银监会的这两条规定被彻底贯彻,一是基本上断了校园贷的生路,二是给目前火热的小额现金贷泼了一大盆冰水。
现金贷首次被点名,要求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2、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
3、禁止欺诈、虚假宣传;
4、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对待现金贷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准入门槛、业务红线等,此时发布《指导意见》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引入正常的轨道之中。
校园贷监管升级:
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
2、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
3、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
4、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校园贷乱象层出不穷,从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学生因无力偿还巨额校园贷债务而选择跳楼自杀,到12月网络大规模曝出学生裸贷照片,校园贷从互联网金融产品变成了让人闻风色变的暗雷。
为规范校园贷,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曾发布《关于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旨在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对于校园贷的监管,以此来保证学生的利益。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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