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央行总行统一安排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2月6日,网络再流出多个地方省市如济南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地发布的有关通知文件,证实了上述传闻。值得一提的是,网贷之家从多份文件中发现,《通知》均附有32家聚合支付公司具体名单。
《通知》对聚合支付做出具体定位,即收单外包机构,并提出三个“不得”:聚合支付不得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核心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不得采集、留存特约商户和消费者的敏感信息。
与此同时,有关《通知》的多份文件都有提到两个截止日期,其一,开展“聚合支付”服务机构自查并将有关情况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主管部门;其二,如违反上述三个“不得”规定的,各单位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主管部门。
而对于未按照要求整改的机构,则将其纳入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专项整治范围依法处置。
对于此份规范文件的下发,有报道分析指出,聚合支付并非洪水猛兽,监管层关心的是有没有“二清”或者超越收单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这一直是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对象。
近年来,由于无商户准入门槛,“二清机构”年交易量规模高达上万亿元,而在这背后,“商户账户安全很难受到保障”、跑路等乱象,也引起监管层的高度重视。《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算是正式打响了对于聚合支付的监管枪声,未来必定越来越多的监管文件发出,规范聚合支付市场。
以下为网传文件截图:
(图片源自中国支付网)
责任编辑: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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