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0年6月底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之后,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的监管呈现出持续高压态势。
2020年12月18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就针对在保险促销过程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通报了四家保险机构,包括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
上述机构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实际是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或首月多收保费等问题。
近日,消保局在银行保险业内部又通报了兴业银行在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中存在未充分履行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可回溯管理不健全等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9年底,银保监会就已经实名通报互联网销售的违规行为,以易安财险为例,2019年6月至8月银保监会受理反映易安财险涉嫌违法违规的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266件,占银保监会同期受理互联网保险投诉量的64.10%。
从全年来看,2019年,银保监会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1.99万件,同比增长88.59%,是2016年投诉量的7倍,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获得感。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风头正劲,第三方平台凭借流量优势强势介入保险销售,并成为传统险企的渠道延伸,同时,“互联网+”也孕育不少新产品、新模式,尤其是健康险等保障型险种,在互联网平台上具有很高的长期增长空间,百万医疗险甚至成为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的主打与标配。
早期,险企本身对互联网销售渠道也多有探索,但始终不成气候,流量和销售模式是传统保险公司面临的两大门槛,随着第三方互联网销售平台崛起,虽然其产品依旧出自于保险公司,但相对来说,险企对互联网渠道的掌控力较弱,公域流量受制于人。
这其中就产生了很多问题,自2011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在持续收紧。
2011年9月,保监会颁布《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标志着互联网保险开始走向专业化及规范化。
2015 年,原保监会又发布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概念的界定,规范行业竞争。
2019 年银保监会进行监管升级,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2月底正式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监管体系进一步深化,该《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上述《办法》尤其强调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持牌经营,目前,互联网保险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包括传统保险公司自建网络平台、互联网保险公司、第三方互联网中介平台、保险科技公司等。
对于传统保险公司而言,虽然第三方平台的公域流量确实能带来部分险种销售的增长,但销售费用也日渐可观。据了解,目前,保险公司在深度借鉴互联网销售模式之后,也在持续探索私域流量,以构筑自己的流量池。
正本清源之后,互联网保险销售体系也将日趋规范。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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