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6月25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明确,将加大金融案件办案力度,严查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银行保险等重点领域的金融犯罪案件。
万春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把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内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金融案件办案力度,严肃查办互联网金融、证券期货、银行保险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金融犯罪案件,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跨区域涉众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导,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快推进专业化建设,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专门办案组织集中办理涉金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北京、上海三级检察机关都设立了金融办案部门,加大金融检察专门人才培训力度。
三是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制度机制,积极寻求金融监管部门对检察办案工作的专业支持,建立经常性联络机制,共同应对防控金融风险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加强对金融案件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运用典型案例,指导各地正确适用法律,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防控金融风险的检察建议,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此外,万春表示,检查机关在办案工作中需要坚持的法律原则和底线。其中包括:一是坚持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二是坚持实质判断的基本方法,深入分析各类新型金融活动的本质特征,正确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创新发展。
三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案人员注意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综合运用刑事追诉和非刑事手段处置和化解风险,合理把握打击范围,做到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
四是坚持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特别是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贯穿检察办案工作始终,同步做好释法说理、风险防控、追赃挽损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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