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关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增加支付业务类型备案确认的通知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关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增加业务类型备案申请报告》(支苏分〔2018〕1号)收悉,经研究,我分行接受你单位在江苏省增加支付业务类型的备案,在原备案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业务基础上增加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业务,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你单位开展支付业务的地域范围为江苏省,业务类型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备案的业务类型和范围开展业务。
二、你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各项业务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并防范支付风险,确保客户支付交易的准确性、完整性,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三、你单位应按照我分行要求定期报送相关报表和资料,接受我分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责任编辑: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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