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金融的地方就有风险。
2018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虽然我国当前系统性风险总体可控,但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报告指出,一方面我们应该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基本面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比较高,可动用的工具和手段也足够多。
先抛开金融监管体制不谈,就金融行业本身来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风险是一直存在并将长期存在的问题,堪称“源远流长”。
比如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指借款人因一些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而违约的可能性,信用风险和收益一般是正向关系,金融机构对信用风险是主动承担的,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而获得更好的收益。
又比如更恶劣的欺诈风险,它属于恶意利用金融规则的漏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而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而获利的风险。欺诈风险对金融机构来说是被动承担的,金融机构不会从承担欺诈风险中获得交易收益,这时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将风险减少到最低和严防风险发生。更严重的是,欺诈风险一旦发生,还有可能引发和影响包括信用风险在内的其他类型风险。因此,如何防止欺诈风险成为现代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
金融反欺诈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借助技术手段、改善业务流程等方式,检测、识别并处理欺诈行为,以预防和减少金融欺诈的发生。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有目共睹,除了涌现大量优秀互联网金融企业外,传统金融机构也开始主动向线上转移业务。但有许多平台等在风险管理方面准备不足即开展业务,面临着大量的网贷申请欺诈和交易欺诈。对于p2p平台和消费金融公司来说,低廉的造假成本和风控能力较弱,大大降低了网贷申请过程中的诈骗难度,给其识别风险带了很大的冲击和挑战。可以说反欺诈在国内是个刚需,对大多数金融机构来说,其所面临的欺诈风险远大于其他类型风险。
金融反欺诈有着大数据量和高时效性需求,如何建设一个性能强大的反欺诈系统对金融机构来说至关重要。对于研发能力很强,有自建能力的机构来说,可以考虑自建;另外市面上有很多现成的产品,买过来改造实施起来也可行;当然外包也是一种选择。
责任编辑: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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