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维修店员工肖某获取被害人的苹果开机密码后,通过开通指纹免密支付等方式,从被害人微信、支付宝及QQ账户内向其个人账户转账共计人民币131000元。近日,肖某被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公诉至北京是朝阳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肖某,男,1989年12月5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案发前系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苹果手机维修店员工,因涉嫌盗窃罪,于2017年11月2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次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起诉称:被告人肖某于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期间,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苹果手机维修店等地,以维修手机为由,通过获取被害人刘某某开机密码后开通指纹免密支付等方式,从被害人微信、支付宝及QQ账户内向其个人账户转账共计人民币131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朝阳法院于2月26日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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