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是业内人士,一定听说过诸如供应链金融、产业金融、产业链金融、贸易融资等一系列不明觉厉的专业术语。所谓供应链金融,简单来讲就是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贸易行为提供金融服务,不同的供应链特点决定了不同的适用产品。产业链金融可以认为基本与供应链金融同属一个概念;贸易金融则业务边界界定不清,简直可以无所不包;产业金融是行业金融概念,与上述三个产品层级的概念不属于一个维度。
2、 在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以及产品设计里,往往要突出供应链条中“核心企业”的参与和作用,否则供应链金融就变成了像贸易金融一样含混不清的概念,无限扩大化。银行的对公产品服务于企业,请问企业什么行为和贸易真正没有任何关联呢?没有边界的业务不能称之为独立的业务,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贸易金融是伪概念。
3、 在商业银行的业务实践中,通常认为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分为应收类(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预付类(预付款融资)和存货类(现货质押融资)三大类产品。现货融资没有核心企业参与,为何也被认为是供应链金融业务呢?实际上显然不应该是。之所以将其纳入供应链金融,只不过是因为该业务涉及对货权的控制和物流监管企业的管理,从管理上与供应链金融流行的预付款渠道融资相近,因此各家银行都把它纳入供应链金融统一管理罢了。但是,正因此类原因,导致各家银行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认定非常纠结,几乎没有统一的标准。
4、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业务开展的模式,也是一个业务营销的理念,所以如果把它作为产品线进行定义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现在通行的做法是“业务模式+授信产品”的双层定义。授信产品指的是银行的基础产品,不论你做什么业务模式都可能使用,比如银票、国内证、流贷;而业务模式则是“银行从核心企业所属行业和供应链特点出发,在运用不同的授信产品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操作流程、授信支持资产管理方式、风险控制技术等的特定组合”,比如预付款类产品中的保兑仓业务模式。
5、 上面已经提到,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可以分为三大类。追根溯源,供应链金融指向的实质是如何更好的帮助企业盘活资产负债部上半部分的资产,即企业的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最重要的无外乎现金及等价物、应收账款和存货三大类,应收类产品帮助企业将应收账款转换成现金或应付票据;预付类产品则帮助下游企业扩大了单次采购额,提高了采购能力,将本应即期支出的现金资产转换为短期借款或应付票据;现货质押更为直接,以企业的存货作为担保方式,换取流动性更强的现金资产。
6、 应收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心企业的上游融资,如销售已经完成,但尚未收妥货款,则适用产品为保理或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如融资目的是为了完成订单生产,则为订单融资,类似于国际贸易中的装船前融资,担保方式为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质是信用融资。应收类产品是国外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因为银行不需承担企业的销售风险,因而承担较小的市场风险。但是,应收类模式需要核心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确认,并需承担一定的额外责任,因此核心企业配合的难度较大。但为什么核心企业不愿配合呢?请往下看。
7、 预付类产品则主要用于核心企业的下游融资,即主要为核心企业的销售渠道融资,包含两种主要业务模式:银行给渠道商融资,预付采购款项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发货给银行指定的物流监管企业,然后物流监管企业按照银行指令逐步放货给借款的渠道商,此即为所谓的未来货权融资或者先款后货融资;在第二种模式下,核心企业不再发货给银行指定的物流监管企业,而是本身承担了监管职能,按照银行指令逐步放货给借款的渠道商,此即所谓的保兑仓业务模式。预付类产品是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模式,但银行需要承担企业的销售风险,因而承担的市场风险较大。简单解释就是,应收类产品我只需要承担核心企业不还钱的风险,但预付类产品我既要承担商品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又要承担商品售出后渠道商不还钱的风险。那为什么这种模式在国内如此盛行呢?原因主要是两个:一是中国本质上是严重的产能过剩经济结构,核心企业对销售的关心和支持远甚于采购!采购商已经各种跪舔了,我何必承担风险去支持它?前边已经说过,没有核心企业的参与和支持,供应链金融无从开展。相反对于经销商,核心企业为了帮助其提高销售能力,愿意付出必要的成本。而且,所有的预付款都会变成核心企业的现金或应收票据,何乐而不为?二是中国幅员辽阔,产品的多级经销是企业销售模式的常态,这就为银行业务的拓展提供了空间。
8、 当然,6和7提到的产品是最基础的,供应链金融产品的特点是因特定供应链特点而变,几乎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模式。这即限制了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可复制性,又为业务提供了必要的门槛。可以说,在商业银行中,供应链金融产品经理的专业性不是最高也是较高的之一。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在6中提到应收类产品适用于核心企业上游融资,一定如此吗?当渠道商的议价能力高于产业链条中的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地位和其议价能力往往是匹配的,但不必然如此),核心企业只能接受赊销贸易模式时,那么我们就可以基于渠道对核心企业的应付款向核心企业提供应收融资。但我们产品的设计的基础是渠道商的付款能力吗?不,我们最终考察的还是核心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在这种竞争力下,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整个网络的健康度。除此之外,什么贸易信用险之类的第三方辅助手段也可以在产品设计中发挥重要作用。
9、 回到存货类融资,那就比较简单了,主要分为现货融资和仓单融资两大类,仓单融资里又包含普通仓单和标准仓单,不再详细介绍。在涉及货押的融资模式里,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监管企业的职责边界、风险认定和收益权衡问题。上海钢贸事件中,所有的银行都交足了学费,但却一直未能找到好的解决办法。简单来说,就是在货物监管里,监管企业承担的到底是何种类型的责任?当监管企业获取的收益较低时,承担过大的风险是否是匹配的?如果不能解决上述问题,纯货押类业务将逐渐减少,直至消失。
10、 基于对3和4的理解,未来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界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边界和内涵呢?个人认为,应坚持“有限边界”和“泛金融”两个原则,对业务进行大胆取舍。有限边界定义着重于“收缩”,供应链金融业务须符合“核心企业参与”、“反向营销”和“资金流封闭”三个原则,“核心企业参与”的标志不再局限于承担退款、回购、调剂等强属性责任,而是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考虑核心企业对整体授信风险可能提供的帮助,比如共同提高经销商提出渠道的成本、及时向银行反馈经销商经营信息等等;“反向营销”则注重业务的发起是正向的还是反向的,给予核心企业正式管理性或网络性额度并签订网络性合作协议是判断的重要标志;资金流封闭则注重经销商结算资金尤其是融资项下结算资金的回流监控,是否与其销售情况匹配是重要标志,判断的标准不再基于保证金对风险的法理缓释,而是着重于实质性监控。“泛金融”定义则着重于“扩张”,即将供应链金融延展到非金融的服务层面。比如,现在几乎所有的核心企业都试图通过互联网实现上下游企业的线上协同,那银行是否可以与电子商务建设、实施企业合作提供企业供应链线上协同整体解决方案?比如现在中信与海尔日日顺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海尔经销商提供线上供应链融资服务,那未来日日顺这样的平台本身是不是银行也可以提出建设和实施方案?
11、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不是有前途?我认为不是有没有前途的问题,而是必然的发展方向,非人力可以逆转,未来银行所有的流动资金融资都应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在现行的流动资金贷款产品下,所有其他产品的设计都是苍白的,你的结构设计再好,如果其他银行什么也不管,就是放流贷,你还谈什么产品?国内商业银行粗放发展的阶段终会过去,此轮不良资产的集中暴露必然会带来一些改变。
12、 让我们来看另外一个逻辑。利率市场化必然提高银行负债端成本,所以银行需要在资产端提高定价能力。根据基本金融理论,高定价意味着高风险,则商业银行的客户定位必然下移,转向中小企业,这是必然趋势。什么样的产品能让银行以相对可控的风险开发中小企业客户群体?什么“圈、链、集群”的概念就纷纷出来了。实践证明,互保是没有前途的,商圈是风险过于集中的,都是业务营销的低成本手段但不具备风控特征,只有“供应链”真正体现出了相对其他产品更高的风险控制能力。为什么呢?最终就是一句话,一个核心企业要想持续经营,它必然要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相对精细的管理,所以供应链本身就是具有风险控制能力的。核心企业的初步筛选降低了银行的潜在风险,更是基本杜绝了欺诈风险,只要核心企业本身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则整个网络就基本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而个性风险是银行可以承受的。
13、 供应链金融消灭风险了吗?当然没有,它只是转移了风险,信用风险的相对可控带来了操作风险的提升。怎么办呢?那就是用信息技术提高操作风险管理能力,降低操作成本。
来源:东方弗瑞德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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