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隐形面单”,再也不用担心随手丢弃的包装会泄露个人信息了。
近日,圆通速递宣布在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指导下推出“隐形面单”。
圆通速递研发中心高级总监谭书华透露,目前,隐形面单可实现对用户的手机号、姓名和地址等信息的加密处理。例如,对用户的手机号,会通过技术手段隐藏部分的数字。据了解,圆通速递已完成对“隐形面单”商标的申请注册。
目前“隐形面单”正处于试用阶段,圆通将为消费者免费提供此服务,消费者可根据提示,自行选择是否使用此项服务。此前早在2015年,顺丰便开始使用“隐形面单”,不过只针对代收货款客户和隐私用品。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关注和支持了这一研究。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消费者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邮政行业一直希望通过科技创新来推动快递行业对个人信息进行更好的保护。
不过,“隐形面单”对避免信息泄漏的作用也有限,因为除了外包装上的信息泄漏,更多的是快递公司内部监守自盗,避免信息泄露关键还是快递公司后台数据库的管控;另一方面这种调整还将增加成本和派件员的工作量。
近年来,用户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4.8亿网购用户,超过半数网购过程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相关人士认为,信息安全问题并不仅仅是快递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它是信息网络时代整个社会、各行各业都要面对的共同难题。
201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了包括第三方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支付服务提供者、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等在内的信息安全保护责任主体。提出对未履行保护义务的,最高处50万元罚款并吊销执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分别在多个章节明确了电商平台、商家、支付、快递等责任主体。草案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技术管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损毁,确保电子商务数据信息安全。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损毁时,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除电子商务经营者,草案第二章第二节还专门明确了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对进入第三方平台的经营者信息审查登记、检查监控,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服务,公开公平公正制定交易规则等,进一步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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