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批复,核准郭佳莲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批复文件同时要求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该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金融监管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批复文件失效,由四川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同时,该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责任编辑: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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