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宁波银行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付文生为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勇杰为公司首席合规官,任职资格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付文生,男,197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付文生先生历任上海银行办公室秘书、福民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主持工作)、静安支行行长,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行长;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12年9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副行长;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王勇杰,男,197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风险总监。王勇杰先生历任农业银行宁波分行中山支行信贷员、海曙支行中山广场办事处主任,公司灵桥支行副行长、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个人银行部总经理,期间兼任信用卡中心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风险总监。
责任编辑:王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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