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文件,核准李新生乌鲁木齐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批复文件指出,乌鲁木齐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
官网信息显示,乌鲁木齐银行是1997年12月20日在乌鲁木齐市原38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由市政府出资控股组建的新疆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成立时为乌鲁木齐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7月更名为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2015年12月更名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末,乌鲁木齐银行总资产2278.54亿元,较2023年末上升7.7%。业绩方面,2024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42.51亿元,同比增长22.98%;实现净利润9.37亿元,同比下降9.46%。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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