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延迟出具长春农商银行及相关债项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联合资信受长春农商银行委托对其主体及相关债项进行信用评级,双方仅存在评级委托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评级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截至公告出具时,长春农商银行委托联合资信评级的存续期内公开发行债券仅有“20长春农商二级01”,该债券代码为2021020,上次主体评级结果为AA-/稳定,债项评级结果为A+/稳定,评级时间在2024年7月26日,目前债券余额为8.00亿元,兑付日为2030年6月29日。2024年以来,长春农商银行都能依照债券发行条款,在“20长春农商二级01”付息日前及时公布付息公告,并按时足额支付当期利息。
2025年5月30日,长春农商银行发布公告,提及“20长春农商二级01”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其行使赎回权的日期已从2025年6月29日延期三个月至2025年9月29日,联合资信表示会持续关注这一赎回行权情况。
关于延迟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的原因,公告中提到,长春农商银行因按照吉林省农信系统统一规划推进改革工作,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度报告,还为此发布了《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报告的公告》。截至公告出具日,长春农商银行仍未提供跟踪评级所需的相关资料,而联合资信在评级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难以对长春农商银行及相关债项的信用状况做出准确判断,也就无法按时完成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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