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一连开出9张罚单,其中两家保险公司——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和恒大人寿各领到两张,处罚原因皆是“违反了有关反洗钱规定”。
处罚公示表显示,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恒大人寿处以罚款49万元,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2万元罚款。对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处以罚款22万元,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
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上述条例主要规定:若金融机构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七项行为的,情节严重的需处2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前多家险企也同样因触及反洗钱红线而受到处罚。2018年1月3日,央行南京分行对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罚款24万元;2017年12月25日,央行西安分行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西安市阎良支公司罚款25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员被罚款1.5万元,对新华人寿罚款20万元,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2017年12月20日,中国平安庆市合川支公司被央行合川中心支行罚款9.7万元罚款……
有评论人士认为,由于一些保险公司对客户身份的识别不到位,从业人员反洗钱意识相对淡薄,使保险公司面临较大的洗钱风险。此外,保险产品本身因具有改变资金性质的特点,也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近年来,监管层对保险业反洗钱的监管也在不断加强。早在2007年1月,央行就下发《关于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保险开始被纳入反洗钱领域;2010年和2011年,保监会接连发布《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和《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违反反洗钱法的保险高管将被行业禁入等,进一步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2015年,保监会《保险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出台,详细界定了保险机构的洗钱风险;2016年,央行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明确了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机构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新要求;2017年10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将反洗钱工作提升到了国家层面。
在去年9月的反洗钱形势通报会上,央行副行长殷勇表示,当前反洗钱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金融风险总体仍有上升压力,反洗钱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二是金融制裁合规风险凸显,我国金融机构海外反洗钱合规风险上升;三是反洗钱国际标准趋严,我国面临互评估压力。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也在2017年全国保险稽查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稽查工作,必须努力打造稽查铁军;继续深化“两个加强、两个遏制”检查,推动机制常态化;要突出稽查重点,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内外协作,强化反保险欺诈、反洗钱、反非法集资工作;注重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稽查实效。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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