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凌示范区工商局接到群众电话投诉称某银行储蓄点对外张贴广告彩页,宣传一款银保理财产品“回报高、收益稳定、无任何风险”,涉嫌虚假宣传。接到消费者的举报,该局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在该银行储蓄点附近的小区墙壁上张贴着相关理财产品宣传单。经调查取证,查明该银行储蓄点为推销该银行一款银保理财产品,于2016年12月擅自印制和发布包含“一年期3.5%、两年期4.1%、三年期4.2%”、“回报高、收益稳定、无任何风险”等内容的宣传彩页,并在附近居民小区门口张贴,吸引广大群众购买,以取得较大收益,同时增加储蓄业务量。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实际情况是:消费者如果购买此款银保产品,必须满一年方可收益,中途因变更退保或者购买起止时间未满一年,收益并不能保障。其实际情况被当事人在宣传中刻意回避,相关广告缺乏真实可靠性,具有明显的误导倾向,构成了虚假宣传。
案件分析
在该案例中,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在发布的广告宣传内容中回避其银保产品中途变更、或者购买期限不满一年所要承担损失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关于“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费提示
很多消费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识有误区,简单地以为理财产品就是利息比较高的储蓄。真是这样吗?杨凌示范区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遇到理财产品宣传要细致考察,以免落入理财消费陷阱。为了吸引客户,有的销售理财产品宣传广告刻意夸大收益,不少工作人员在给客户讲解时也会口头保证预期收益,有时还会利用往期部分同类理财产品的收益较高的信息,令客户对收益产生盲目的心理预期,甚至混淆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概念。实际上只要是投资,都有风险。数量众多的结构型理财产品,没有达到预期收益者屡见不鲜,有的甚至存在亏损的现象。
另外,理财产品的书面说明中关于风险的表述,往往有大量专业术语,普通用户一时很难看懂。不披露或者选择性披露信息、资金投资用途不明、收费项目不明、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现象,在很多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务必要谨慎理性、认真研读产品说明书,详细掌握产品情况,表述不清、容易产生分歧的内容要达成一致,留存好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凭证,切实加强自我保护。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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