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卡被人冒名补办,支付宝损失24万余元。电信运营商因防范不到位,被法院判定承担四成责任。
随着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的兴起,越来越多人习惯使用手机号注册,并在微信、支付宝上绑定银行卡及个人信息,这给日常生活购物、缴费、转账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暗藏安全隐患,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2008年6月8日,郑某办理了手机号,后用该手机号注册支付宝并绑定银行卡。
而在2015年6月10日,谢某持本人身份证及伪造的郑某的临时身份证到某电信运营商营业厅办理郑某手机卡补卡业务,营业厅受理了该业务。
当日12时起,郑某支付宝账户被陆续消费、转账10万余元;6月11日11时郑某支付宝账户中14万余元被转走。损失了24万余元,郑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电信运营商赔偿其损失及利息。
营业厅为伪造郑某临时身份证的谢某办理补卡业务存在违约行为,导致谢某补办了郑某的SIM卡,进而找回郑某的支付宝登录密码,造成了郑某的损失,电信运营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郑某在发现手机突然无信号后,明知其手机绑定了支付宝及银行卡的情况下,未及时通过电脑登录其支付宝将其账户冻结或挂失,未采取防范措施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且郑某身份证信息的泄露、手机号服务密码的泄露、手机号模糊认证信息的泄露等等,也是导致郑某手机卡被冒名补办、存款被盗刷的因素。
法院结合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过错程度等综合情况,酌定电信运营商承担40%的责任,郑某承担60%责任。
责任编辑:Rac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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