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电话和骚扰短信,已经成为令许多消费者头疼的困扰,可当消费者带着疑问找到自己认为可能泄露他们个人信息的商家时,却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毕竟许多消费者都因各种原因,在多处留下过个人信息,仅凭猜测,很难判断哪个渠道才是“泄密者”。
上海市消保委1月19日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帮消费者筛查出了一批“泄密者”。2016年7月至12月,上海市消保委联合上海移动公司开展了一项个人信息专项调查。调查针对消费者投诉反映较多的教育培训、金融理财、房产中介、保险销售等4个行业,从中抽选了45家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其中,教育培训类15家(包括早教启蒙、艺术健身、外语培训等),金融理财类、房产中介类、保险销售类各10家。调查员模拟普通消费者,通过上门、电话或上网咨询等方式,将新开的20个手机号码和预设的虚拟机主姓名留存在被选企业处,并在之后作全天24小时接听,对来电、短信等做录音、截屏等形式的记录,留存证据。
结果,新开的20个手机号码共接到电话248通、短信39条。其中,有15通电话涉嫌“机主”的个人信息已被泄露。比如,调查员在“绿光少儿教育”留存的号码,就接到了数通能够明确说出机主姓名的来电,当调查员询问来电企业如何获知其个人信息时,对方声称其与一些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一些商家通过不明途径拿到了机主的姓名等个人信息,意在进行“精准推销”;另一些商家则用“轰炸式推销”,不在乎机主是谁,得到有效的手机号后直接打电话或发短信。调查中,涉嫌商业骚扰的电话多达233通,其中商铺推销、理财借贷、房产推销占比位居前三,分别达到了29.03%、23.79%和22.18%;20个新开手机号码收到的39条短信中,内容涉及理财借贷、中奖或免费赠送礼品的占比达到了八成以上。
上海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经营者运用非法手段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这是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侵犯。消费者应有权知晓个人信息的使用用途和使用范围,享有是否接收经营者发送的商业信息的自主选择权;经营者必须采取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来保证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安全,并在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前取得消费者同意;相关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个人信息泄露的执法力度,制定出更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对各种个人信息滥用和商业骚扰行为予以有效制约,还消费者一个安宁的生活空间。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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