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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金融“评价”方案新鲜出炉 央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绿金绩效出“大招”

    潘婷 来源:财联社 2021-06-10 08:25:37 绿色金融 政策速递
    潘婷     来源:财联社     2021-06-10 08:25:37

    核心提示首次评价工作将于7月起实施。央行将根据绿色金融标准和统计制度体系的完善情况对纳入评价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进行动态调整。

    为提升金融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优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人民银行6月9日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下称“《评价方案》”),将通过定量与定性的评价,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绩效的提升。

    根据《评价方案》,初期纳入评价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包括境内绿色贷款和境内绿色债券,评价将于每季度进行一次。依据评价结果,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激励约束的制度安排,评价结果将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央行政策和审慎工具,还将鼓励央行分支机构、监管机构、各类市场参与者积极探索和依法依规拓展绿色金融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

    其中,定量评价的指标权重占80%,该指标将主要从绿色金融业务的总额占比、绿色金融业务的总额份额占比、绿色金融业务的总额同比增速、绿色金融业务风险总额占比四个方面来对银行的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定性评价的指标权重占20%,该指标主要考察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国家及地方绿色金融政策情况,机构绿色金融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以及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指出,《评价方案》明确了绿色金融评价指标体系,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指挥棒”作用,有助于推动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绿色经济质效,加快引导更多资源向绿色产业倾斜,推动国内产业低碳绿色转型。同时,有助于优化银行金融机构信贷结构,提升其抗环境风险能力,推动金融、经济良性可持续发展。

    按照《评价方案》,3家政策性银行、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以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将由央行直接负责。央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

    首次评价工作将于7月起实施。央行将根据绿色金融标准和统计制度体系的完善情况对纳入评价范围的绿色金融业务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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