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访问手机端
    官微
    访问官微

    搜索
    取消
    温馨提示:
    敬爱的用户,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页面浏览异常,建议您升级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打开。

    央行升级支付机构监管系统:高管和股权变动5日内上报

    来源:支付产业网 2019-02-26 11:21:37 央行 支付机构 网络支付
         来源:支付产业网     2019-02-26 11:21:37

    核心提示人民银行总行近日完成了支付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的变更升级,并做了相关要求

      中国支付网独家获悉,人民银行总行近日完成了支付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的变更升级,并做了相关要求。

      央行要求,法人支付机构用户应严格落实系统使用职责,确保支付机构基本信息、股权结构信息、高管信息、联系人信息、分公司信息、外包服务机构信息等各类型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录入监管系统。

      另外,从2019年1月起,各法人支付机构应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监管系统报送上个月度备付金统计数据,备付金信息管理中勾稽校验表可不报送。

      中国支付网了解到,央行的该监管系统从2017年初即开始在各地投入使用,安排各地人行组织支付机构使用和填报信息,系统对支付机构的基本信息、备付金信息、业务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实现了全面采集和统计分析。

      《非银行支付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管理办法》显示,支付机构需要报送三大类信息,一是机构信息,包括支付机构基本信息、股权结构信息、联系人信息、高管信息、外包服务机构信息、分公司信息等。

      二是业务信息,包括机构关系、账户信息、备付金信息、风险准备金信息、异常交易、业务指标、经营状况等。

      三是监管信息,包括年度监管报告。

      《管理办法》指出,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数据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行考核,将会影响支付机构分类评级评分。

    责任编辑:方杰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

    为你推荐

    收藏成功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