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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信贷政策应更加审慎

    董希淼 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2018-08-16 08:40:36 住房信贷 住房信贷政策 董希淼
    董希淼     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2018-08-16 08:40:36

    核心提示住房信贷政策关系房地产调控大局,也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未来应继续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政策调整和业务经营应更加审慎。

    近期,我国住房信贷市场一些变化引发关注。一方面,2017年1月以来,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连续19个月上升;另一方面,部分商业银行拟对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微调,如适当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住房信贷政策关系房地产调控大局,也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未来应继续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政策调整和业务经营应更加审慎。

    不可否认,金融是房地产市场的血脉。2017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首次突破20万亿元,达21.86万亿元,同比增长22.2%,仍然保持较快速度。与此同时,还有部分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大量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既有我国居民住房真实需求不断增长的影响,更是房价大幅上涨刺激下居民投资热情所带动。

    而住房信贷政策作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手段,作用进一步彰显。相较于行政强制色彩浓厚的限购政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短期的投资性需求、投机性需求都有更明显的作用。研究也表明,贷款利率、首付比例以及对购房者收入、财产及贷款年限的限制等都会影响到购房成本,从而影响到消费者的购房行为。调整住房信贷政策,可从调整贷款总量、贷款价格、贷款条件、贷款首付以及贷款期限等入手,量价并举,长短结合,既调控总量又调整价格,既着眼当下又引导预期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坚决遏制房价上涨”。今年来,我国货币政策边际放松,银行间流动性趋于充裕,市场预期将引起新一轮房价上涨。此次会议给出了明确信号,措辞方面删掉了此前的“过快”,凸显了中央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的决心,下一步房地产调控可能将进一步加码。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对住房信贷政策的调整和实施应该更加审慎,应根据区域、需求不同进行差别化对待,服从和服务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

    从区域上看,应坚持“因城施策”。对于部分房价上涨较快的热点城市,整体上应继续严格控制贷款总量,主动上调贷款利率,适当收紧贷款条件,并提高贷款首付比例。对部分房地产库存量较高的三四线城市而言,商业银行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发挥住房信贷的杠杆作用,从贷款利率、贷款条件、贷款首付等方面适度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从需求上看,对不同的购房需求应区别对待。应该看到,我国城镇化还将持续较长时间,不少居民特别是中小城市居民较强的购房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因此,应区分不同客户,合理满足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坚决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需求。同时,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和服务,推动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在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过程中,还要采取措施,防止部分人群利用“假结婚”“假离婚”等手段“钻空子”,从而使住房信贷政策及相应措施走形变样。

    2003年,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首次提出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管理的理念,强调针对不同的购房人采取不同的住房信贷政策。总体而言,在政策框架之内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等调整应交由商业银行决定。但同时我们看到,近年来我国家庭部门的杠杆率上升较快,潜在风险不断累积。在流动性较为充裕、负债成本逐步下降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保持清醒认识,审慎经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不向市场发出错误信号。这既是防控自身经营风险的需要,也有利于稳定家庭部门杠杆、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

    (作者系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电子银行网专栏专家)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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