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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家银行步入赛道 理财子公司或与私募“再续前缘”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8-12-03 14:29:48 理财子公司 江湖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8-12-03 14:29:48

    核心提示面对它们的强势入局,资管行业内的非银金融机构喜忧参半。

      12月2日晚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问世,不少银行近期加快了理财子公司的建设。面对它们的强势入局,资管行业内的非银金融机构喜忧参半。

      首当其冲的是公募基金,市场上围绕公募基金如何同理财子公司开展竞争与合作的讨论不绝于耳;其次是信托公司,银信合作能否继续进行还有待观察;但与之不同的是,私募基金正在期待机遇的到来。

      近日,在2018年中国私募基金风云榜季度策略会上,有私募机构人士称,《办法》明确了理财子公司与私募机构的合作,给银行资金和私募基金带来了“再续前缘”的机会。江苏某城商行资管部总经理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和私募的合作或会更加紧密。

      20家银行出资近1200亿抢占赛道

      随着《办法》即将正式问世,11月末,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在同一天先后宣布拟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计划,一时之间,理财子公司这一新玩家将给资管江湖带来怎样的波澜被市场热议。

      在此前,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已发布相关理财子公司成立公告,五大行出资设立理财子公司最高金额合计为530亿元。除了国有行外,据记者不完全统计,9家股份行以及6家城商行也已宣布设立,至此,20家银行步入赛道,出资规模最高合计为1190亿元(除江苏银行理财子公司注册资本未公布)。

      具体来看,五大行中,工行出资金额最高,以不超过160亿拔头筹;建行排名第二,为150亿元;农行、中行和交行则分别为120亿元、100亿元和80亿元。

      股份行中,9家股份行分别为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除了中信银行是在2015年11月发布公告外,其他几家银行发布时间集中在今年第三季度,不过彼时中信银行设立的为资产管理业务中心(专营机构),相当于资管子公司的前身。另就规模而言,浦发银行出资额最高,为100亿元,其余多集中在50亿元。

      城商行中,出资规模集中在10亿至20亿元,包括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和徽商银行。值得一提的是,在股份行和城商行中,有6家银行曾在公告中提出可根据相关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分别是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和杭州银行。

      除了官宣外,各大银行在排兵布阵上已然有所动作。市场上有声音称,部分已发布公告的银行正在开展人员调动,甚至有的银行在发布公告前就进行了投资业务、固收交易等岗位的招聘。沪上一家股份行的金融市场部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前曾听业内讨论过招聘的信息,不过机构具体到岗情况还不可知,说不定业内会掀起人才抢夺战。

      对于人才的抢夺或从侧面反映了银行理财子公司初期的筹备难点。作为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新生儿,银行理财子公司相较于券商、基金、信托等其他机构,拥有天然的渠道优势,如个人和对公客户资源丰富、网点渠道布局充分等。但不可忽视的是,其投研能力存在瓶颈,这也是银行“排兵”的重要领域。

      中信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明明认为,无论是在投研、净值化管理方面,还是在咨询服务、理财顾问方面,银行理财子公司都需要专业的人才为其业务的开展进行强有力的支撑。他进一步表示,目前,“银行理财子公司投研能力存在瓶颈,短期内委外仍是主要方式,人才争夺战即将打响。”

      牵手私募基金“续前缘”

      今年对于资管行业而言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资管新规、理财新规等政策的相继出台重构了江湖格局。但在10月19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关于银行理财与私募基金的合作一直未有明确规定。

      受此影响,今年上半年,银行理财对于私募基金的合作趋向谨慎。华宝证券分析师奕丽萍称,《征求意见稿》出台以前,私募基金与银行的合作重心正由理财合作逐步向代销合作倾斜。但代销模式在审批时长与上线规模等方面不具备灵活性,再加上市场行情疲软,导致私募基金规模出现明显缩水,不少私募基金甚至面临资金干涸的窘境。

      据第三方统计,1月至8月,私募基金共发行14283只产品,产品发行数量年内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由1月份的3191只一直下降至8月份的816只。去通道要求之下,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受限,发行量大幅收缩。

      不过,10月19日《征求意见稿》颁布为行业带来了春风。根据其中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担任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既可以通过投顾模式实现与银行公私募理财的合作,也可以通过直接的委托投资模式接受银行私募理财资金。

      朝阳永续副总经理李智近日在2018年度(第十三届)中国私募基金风云榜季度策略会称,资管新规之下,银行理财和私募基金的合作基本断了念想,但理财子公司办法的出现使得银行资金与私募“再续前缘”成为可能。

      江南农商行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伍德安在会上也表示,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在机构合作上,不会把市场上大部分的优质私募基金排除在外,“与私募基金的合作,更可以发挥银行和私募的优势,一个有设施,一个有智慧,大家一拍即合,和私募的合作,未来非常可期。”

      上述江苏某城商行资管部总经理亦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和私募的合作或会更加紧密,“目前,银行的投研能力正在培育和建设中,而成立的子公司基本上会有完整的组织架构、交易系统、估值系统和销售系统等,因此和私募的合作更倾向以投顾形式进行。私募具有的投顾优势较为明显,如投资范围和策略的宽泛灵活等。”

      尽管春风吹来,对于私募基金而言,仍需注意的是,一方面银行理财资金的承接还需时日;另一方面,银行在选择合作机构时有各自的需求,这就需要私募机构提高自身能力,在投研方面做好储备。

      华宝证券分析师奕丽萍分析称,在破刚兑、净值化转型的压力下,银行会继续完善与私募基金相关的“投前研究+投中风控+投后跟踪”全业务链条。通过对机构业绩和策略的评判,不断降低私募基金的信息不对称,对私募机构提高要求。

      对此,富善投资总经理兼投资总监林成栋表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私募基金只要有好的竞争力、投研能力及治理能力,都会有资金来源。他称,私募机构一定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合规风控,二是合伙机制,三是投资专注。

    责任编辑: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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