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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银保机构公司治理 筑牢现代金融微观基础

    何海峰 来源:界面 2018-04-25 08:50:19 现代金融 政策速递
    何海峰     来源:界面     2018-04-25 08:50:19

    核心提示加强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建设,既是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扩大中国金融开放——股权开放与业务开放的趋势下,全面提升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加强银保机构公司治理 筑牢现代金融微观基础

      在当前金融工作“严监管 防风险”的主基调之下,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为期2天的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就是为了进一步筑牢中国现代金融坚实的微观基础,更好地服务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首先,银行和保险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主要的机构主体,联系着最广泛的企业、居民和政府单位,承担着社会经济发展中长期资金需求的重要保障。其中,数量最多的就是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它们直接联系着中国实体经济中同样为数最多的中小微企业。

      十九大提出,中国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大型企业固然非常重要,但从根本上讲,最重要的还是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一方面,中小企业贡献了超过60%的GDP,创造了超过80%的城镇就业;另一方面,只有中小企业不断创新和良好发展,才能为大型企业的涌现和成长提供后备军和配套支持。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都是个世界性难题,中国也难例外。中国中小银行保险机构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是天职和功能。

      其次,怎样才能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和经济发展呢?最重要的就是做好公司治理,奠定中小银行保险机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

      毋庸讳言,相对大型金融机构而言,中小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等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仍有欠缺,特别是在股权管理方面。

      股权是公司治理体系的起点和核心,出资人、出资比例、董事会组成等直接决定了治理制度、治理机制和功能发挥。因此,对于中小银行保险机构的出资人资格、资历、社会诚信、履职等各方面有着严格要求。不合格的股东与公司治理,必然导致金融机构“跑偏”。

      一段时间来,我国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着力防范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与一些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等金融“三乱”现象有着直接关系。加强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建设,既是服务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治理金融“三乱”和防范金融风险的现实基础工作。

      最后,怎么建设和发挥好中小银行保险机构的治理机制?可能还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三会一层”治理体系与架构的良好运转需要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制度方面,既包括银行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更包括系列完整的公司制度体系。制度要发挥作用,还需要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

      第二,公司治理最重要目标是制定和实施战略规划。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对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更加重要,要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立足主业,做好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坚定贯彻实施。

      第三,守住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最重要的底线要求——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最基本的内控要求,因为金融机构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相比大型机构,中小银行保险机构还有不少差距。只有做好了这项底线要求,才能为公司战略顶层要求提供保障。

      当前,加强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建设,既是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扩大中国金融开放——股权开放与业务开放的趋势下,全面提升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何海峰)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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