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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杠杆”缩通道 商业银行融资阳光化转型

    高改芳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1-10 09:17:07 商业银行 融资 银行动态
    高改芳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1-10 09:17:07

    核心提示《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单家银行对单个同业客户风险暴露的监管要求

      重存贷 抑同业

      《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单家银行对单个同业客户风险暴露的监管要求,以弱化银行对同业业务的依赖,旨在降低授信集中度风险;《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影响最大的是明确委托资金来源不得为“受托管理的他人资金”,即资管产品的资金禁止投委托贷款;《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再次明确银行股东的“两参或一控”原则,同时主要股东(持股比例5%以上或对经营有重大影响)资格需事前核准,获取高比例股权难度增加,银行股权价值提升。

      华创证券认为,《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同业客户的特别过渡期安排,说明目前同业客户集中度高的问题在银行业务运营中较为普遍,有很大的调整压力。未来同业往来等业务将受限,增加同业融资难度,倒逼机构加速去杠杆。

      业内人士判断,2018年同业存单发行量将大幅降低。部分银行同业存单发行额度的降幅可能超过40%。

      “从去年12月份出台的流动性新规开始,银行业内对同业业务的预期就完全改变了。”某城商行赵行长指出。

      2017年12月6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流动性新规”)。流动性新规新增了流动性匹配率指标,重存贷,抑同业。银行为了达标,会提高传统存贷业务的占比,缩小表外理财融资负债需求,各家银行对存款的争夺将会更加激烈。同时,银行会加大同业负债和同业存单的久期。

      “流动性新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三个月以上期限同业存单发行需求大幅增加。”赵行长指出。

      业内人士预计,2018年的同业存单业务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发行量将大幅减少;且同业存单利率4.8%以上成为常态;在总量压缩的背景下,3个月以上期限的同业存单发行需求将增加,中小银行的利润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

      围堵资金“空转”套利

      同业存单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发行后可以进入二级市场流通,也可作为质押品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率市场化的一个重要试点工具。

      同业存单发行自主权在发行银行,银行自主确定发行金额(起点5000万元)与期限,不会被提前支取,稳定性高。发行同业存单不纳入存款统计口径,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理论上具有无限的货币创造能力。发行同业存单暂不受“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的限制。

      方正证券(601901,股吧)指出,截至2017年5月1日,银行同业存单总共发行量高达25万亿元,2015、2016年同业存单发行量净增长分别为4万亿、7万亿。

      银行大量发行同业存单主要是为了套利:中长期同业存单利率高于短期同业存单利率,风险高的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利率高于风险低的银行同业存单。因此,大型银行获取央行流动性,再购买中小行同业存单,空转套利。中小银行发行同业存单,购买收益更高的同业存单以及同业理财,层层嵌套,也在空转套利。中小银行把通过同业理财或者同业存单筹措的资金委托券商、基金和私募等代为管理,通过加杠杆、加久期和降信用,以牺牲流动性和信用来增厚利润,即委外套利。

      股份制银行与城商行为同业存单发行主力。国有商业银行通常是同业存单的买方。短期同业存单(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所占比例超过99%。在短期同业存单中,1个月和3个月期限占比最高。而中长期同业存单(2年、3年)所占比例小于1%。

      “银行发行短期同业存单、购买长期存单期来套利。但期限错配就导致银行发行的短期存单到期后必须继续发行的现状。”赵行长表示。

      受金融机构跨年资金需求旺盛、流动性新规等因素影响,2017年12月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发行规模突破2万亿元。而且1个月、3个月、6个月同业存单发行利率连续十几个交易日超过5%,创出2015年4月份以来的最长纪录。

      “发行利率高,说明小银行资金需求迫切,这些银行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但为了续命,也没办法。”赵行长指出。

      信托业务或收缩

      某信托公司投资总监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信托公司都在压缩银行信贷出表的通道业务,但也只是没有新增额度而已。存续的依旧在滚动。他说:“我们公司大部分通道业务都停了,收费大幅提高到千4费率。只不过目前没有明确禁止,而且以后还有过渡期,所以现在理论上还能做。”

      银信合作是此前被多方诟病的“影子银行”最主要的滋生场景。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银信合作不是一种具体的产品概念,而是在中国特有的分业监管、分业经营体制下,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两类金融机构共同为客户提供的一种综合性金融产品模式和金融服务平台。

      这是规避监管的重要合作方式:信托公司让商业银行借用其信托名义开展业务,信托公司净赚通道费用,而且还能依靠银行资源快速扩大资产规模。同时,商业银行借道信托通道,能将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规避“存贷比”、“贷款集中度”等监管指标的约束,迅速做大总资产规模。

      “虽然现在银信合作的通道业务还能做,但不敢大张旗鼓做了,因为对信托公司而言,通道就不是一个很赚钱的业务。最赚钱的是房地产和政府融资平台业务,就是所说的"非标"。这部分信托公司还在大力做。”该投资总监透露。

      2017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简称“《通知》”),分别从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双方规范银信类业务,并提出了加强银信类业务监管的要求。

      实际上从2017年4月开始,银监会掀起“监管风暴”,整治“三三四十”等乱象。所谓“三三四十”是指“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和违反内部规章;“三套利”是指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和关联套利;“四不当”是指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和不当收费;“十大乱象”则来自于《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5号文),包括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等十大乱象。

      方正证券指出,从当前已发布的文件看,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缴纳存款准备金和计提资本这三项至少会有两项能实施。如果纳入到同业负债,将受到33%比例的约束。如果同业投资业务实施穿透管理至基础资产,根据所投资基础资产的性质足额计量资本和拨备。监管加强后,在负债端,同业存单优势不再且受到约束,规模会受到限制;在资产端,部分银行可能面临委外资产赎回、同业理财收缩,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面临缩表压力。对实体经济而言,短期会提高企业融资成本,长期看有助于防风险。如果推动供给侧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实体经济回报率,资金有望“脱虚向实”。

      人民银行2017年11月《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资管新规”)下发。“影响最大的是资管新规的实施。大家都在等。”上述投资总监表示。

      非银资金最短缺

      某券商固收部交易员小杨反映,2017年12月底的时候,他很难从资金市场上借到钱。长的贵,短的也贵。其实市场上有钱,但都想出借期限长的,利率动辄6.5%以上。除了价格飙升,资金出借方还会强调,只借给公募、自营,不考虑资管产品。

      自2012年以来,监管机构相继放松了对保险资管、券商资管、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专户的监管限制。在此过程中,部分资管机构逐步演变成为影子银行产品的通道,商业银行资金借助各类通道追逐高收益资产。期限利差驱动之下,商业银行通过同业存单等短久期去对接期限3-5年的资产,期限错配情况严重。

      商业银行资金借助各类通道规避了央行贷款额度限制,资产规模快速扩张,商业银行对非银债权从2012年初的不到5万亿元迅猛增至2017年6月末的28.5万亿元。借助通道扩张成为与信贷比肩的资产配置方式,部分银行对非银债权甚至高于贷款。对非银的债权包括非银同业贷款、银行持有的非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对非银机构的买入返售、持有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同业理财等。

      商业银行也经常将同业资金委外,大量配置债券类或权益类资产。表面上非银机构专业团队管理资金,相较于银行直接参与权益类产品投资,委外风险相对较低。但2017年岁末债市表现较差,导致银行委外资金配置的债券类产品出现亏损。

      在当前央行-大行-中小行-非银等资金传递链条中,非银处于末端。处于流动性分层末端的机构仍可能会面临相对较高的资金价格。

      2017年9月,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其中明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10%。”此规定一出,货币基金即开始下调同业存单占比,货基规模增速也开始大幅下滑。

      中信固收分析人士称,2018年是监管大年,监管政策将密集落地,实体经济去杠杆也将继续推进,因而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的同业资产将继续压缩,继而无法派生出相对应的负债。预测央行将多渠道释放流动性,维稳资金面,缓解流动性摩擦,毕竟在处置风险过程中产生新的风险也是监管层不愿看到的。整体上看,2018年的流动性环境会好于2017年。

      1月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认为,银监会这一系列文件整体内容继续深化“弱化同业,服务实体;限制非标,防范风险”的监管方向,引导金融机构回归贷款和标准化的直接融资方式,促使融资阳光化,全面防范化解金融体系风险,利好行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华东地区某商业银行行长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2018年作为强监管年,同业存单发行量将大幅降低;同时,在总量压缩的背景下,3个月以上期限的同业存单发行量将增加,中小银行的利润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金融机构间的空转套利、委外套利、监管套利将被抑制。甚至有分析人士称,2018年不排除个别中小银行出现流动性风险最终被托管的可能性。

      “银行理财委外这一块会大幅缩减。实际上2017年已经比2016年大幅减少了,因为这个方向是不受政策鼓励的。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资管新规最终怎样制定,何时落实。”该人士指出。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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