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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开放将迎新举措 外交部称将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7-11-10 08:45:42 金融开放 市场准入 政策速递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7-11-10 08:45:42

    核心提示11月9日,据中国外交部网站,外交部表示,中方按照自己扩大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大幅度放宽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的市场准入。

      金融业进一步开放又将迎来新举措。

      11月9日,据中国外交部网站,外交部表示,中方按照自己扩大开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大幅度放宽金融业,包括银行业、证券基金业和保险业的市场准入。

      就在同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发布公告称,惠理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景顺纵横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路博迈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三家机构已于11月9日完成登记,成为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中基协表示,目前已有富达、瑞银、富敦、英仕曼、惠理、景顺和路博迈7家外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完成登记。“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登记政策是落实中美、中英有关对话成果、兑现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承诺的具体举措。”

      当日,央行发布的境外商业类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市业务流程中也进一步开放境外商业机构可在中国银行间债市参与利率互换等。

      具体而言,除现券交易外,境外投资者还可基于套期保值需求开展债券借贷、债券远期、远期利率协议及利率互换等交易;不过对于回购交易仍未完全放开,仅有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参加行可开展债券回购交易。

      外资进军证券业迎契机

      此前的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党的十九大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开放日上答记者问时曾表示,中国将进一步朝着金融开放的方向发展,包括“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市场连通方面,机构合作方面以及金融市场准入都会进一步对外开放。

      今年1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也指出,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

      种种信号显示,外资在中国境内证券行业的发展正迎来新的契机。

      有券商研究所所长向第一财经表示,扩大对外开放是趋势,接下来如果允许外资控股合资券商,将为后者的发展进一步扫清障碍。

      早在2012年10月,证监会曾修订《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将外资在合资券商中的持股比例上限从33.3%提高到49%;合资券商可申请的业务范围也有所扩大,申请条件由持续经营5年缩短到2年。

      上述规定,一直沿用至今。目前,证券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仍不能超过49%。从国内合资券商的发展情况来看,自1995年摩根士丹利入股中金公司组建首家合资券商开始,截至目前已有近10家合资券商。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对外开放的路径还有另外的可借鉴样本。2013年8月,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2015年8月,证监会再次强调,要进一步扩大证券经营机构对港澳地区开放。按照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分别在上海、广东、深圳各设立1家两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港资、澳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内地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

      基于CEPA补充协议十的新设合资券商进度,此后发展略超市场预期。由港澳资本控股的一批合资券商纷纷设立,两家已在去年正式开业运行。

      上述券商研究所所长同时强调,在持股比例继续放宽之外,合资券商仍要面对证券公司牌照管理、行业充分竞争等诸多挑战,“最终还是要接受市场化的检验”。

      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扩大可期

      在银行业对外开放方面,从去年底开始,监管部门就不断通过政策及吹风,表明要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外资准入限制。

      今年3月,银监会发布《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外资银行开展国债承销、托管、咨询服务等业务资格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7月20日,银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明确了外资银行入股中资商业银行的条件。未来外资银行既可以选择以境外母行为主体投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选择以在华法人银行为主体进行投资。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十九大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开放日问答环节上也表示,“银监会将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在设立形式、股东资质、持股比例、业务范围等方面给予外资银行更大空间。”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表示,中国从2006年开始逐步对外资行实现国民待遇,过去一两年人民币业务完全放开,对外资行在中国注册的子公司对外投资逐渐松绑。此外,对外资行战略投资者投资也从四大行股改上市时进一步放开。

      不过尽管如此,外资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投资比重下降已经成为不争事实。近年来外资行连续减持中资银行股份,截至目前,12家股份行的前十大股东中,仅有渣打银行持有渤海银行19.99%股权,以及新加坡大华银行持有恒丰银行13.18%股权。同时,截至2016年底,外资银行资产仅占全国银行类机构总资产的1.3%。

      曾刚预计,未来有望对外资行在对外、国际、支付、清算业务等进一步扩大开放力度,因为这些内容对中国经济国际化有好处。

      业内期待出口信用险对外资放开

      事实上,“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进程中,保险业开放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效果也最明显。”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今年9月召开的外资保险公司座谈会上表示。

      1992年友邦保险进入中国,成为首家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得牌照在华经营寿险及非寿险业务的外资保险机构。2001年中国进入WTO之后,国际知名保险公司进入中国的速度明显加快,监管机构对外资险企的各项业务限制、地域限制等在这十多年间也逐渐松绑。如今,外资险企已经在相当多方面实现了国民待遇。

      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0022.50亿元。但公司数量上占比近1/3的外资险企市场份额截至2016年末仍仅为5.19%。

      随着保险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力度的趋势,这些外资险企可能会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契机。

      陈文辉在上述座谈会上表示,在保险业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方面,下一步监管部门将重点着手以下两方面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国保险市场对外资保险机构吸引力。一是对于已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将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鼓励其进入健康、养老、巨灾保险等专业业务领域。二是对于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保险机构,将进一步优化准入政策。

      “现在很多中资保险公司在健康、养老等险种上都已展开布局,许多外资险企也在等待时机,而在巨灾保险方面,中国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但国外的保险巨头们相对经验更为丰富,相信可以更多地参与到这个市场。”上述外资险企总裁表示。

      据上述外资险企总裁表示,目前除了寿险公司外资占比不得超过50%的限制外,一些政策性保险,例如农险、出口信用险目前还未完全对外资险企开放。

      “目前也有一些寿险业的外国巨头们在期待寿险外资持股比例是否有进一步放开的可能,但相信这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政策性保险的壁垒我们也能理解,但例如出口信用险在目前中国出口额较大的情况下,我们也期待可以考虑对外资保险公司适当放开类似领域。”上述外资险企总裁称。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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