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动端
    访问手机端
    官微
    访问官微

    搜索
    取消
    温馨提示:
    敬爱的用户,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页面浏览异常,建议您升级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打开。

    工商银行周永林:央行数字货币如何影响消费者

    来源:清华金融评论 2017-10-23 08:55:59 央行 数字货币 金融科技
         来源:清华金融评论     2017-10-23 08:55:59

    核心提示近年来,各国积极探索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本文展望了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后,消费者可以获得的金融体验新场景。

    工商银行周永林:央行数字货币如何影响消费者

      文/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资深经理周永林

      近年来,各国积极探索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本文展望了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后,消费者可以获得的金融体验新场景。

      数字货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引起全球金融界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各国央行的兴趣。近年来,中国、英国、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央行纷纷开始研究发行官方数字货币。由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美联储联合举办的第16届“金融行业政策与挑战会议”上,数字货币与区块链成为世界90多国央行行长们共同关注的话题。

      数字货币源起:把现金搬上网络

      比特币发明之前,金融业已经高度信息化。基于账户的电子货币(如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逐渐普及,实物现金(纸币与硬币)仅占全部流通货币的极少部分。另外,虽然技术进步推动了货币及其支付系统的现代化,其基本架构和流程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仍然建立在“客户-银行—清算银行—中央银行”这样多层级、中心化的架构之上,其中银行(包括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作为可信的中心化机构为交易各方担当起簿记等交易中介职能。这种支付体系架构为全球金融市场交易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可靠的基础和环境,但也存在一定局限。此外,现代支付体系无法满足普惠金融的需要,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尽管全球普惠金融取得长足发展,但如今世界上仍然有20亿成年人没有银行账户,无法获得正规的金融服务,主要原因包括与金融机构路途遥远难以开户、缺少必要的证明文件、低收入者付不起金融服务费用等。

      与电子货币不同,现金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一是无须身份核查,任何持有现金的人不需要得到权威机构的许可(大额现金交易除外),不需要开立银行账户,也不需要经过KYC(了解你的客户)及AML/CFT(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审查,即可完成支付;二是点对点(P2P)直接支付,不需要借助任何银行等中间机构和任何支付系统,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直接支付;三是匿名性,现金交易不需要知道对方姓名或身份,不会留下任何记录,资金流向具有不可追踪性。

      比特币的诞生,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创造出一种可以在互联网上使用、具有现金特性的新型货币——“电子现金”(Electronic Cash)。事实上,比特币的发明者“中本聪”在其开创性的论文中,开宗明义地表明要建造一种“点到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不需要通过金融机构即可在互联网上实现点到点的直接价值转移。

      央行数字货币:融汇法币与私营数字货币优势

      比特币是一种私营货币(由私营机构或网络社区发行、管理),也是一种创新的支付系统。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或分布式)支付体系的货币或交换价值。其关键创新在于采用区块链(也称分布式账本)技术,并表现出一些不同于传统货币与支付体系的特点:一是无审查,不需要得到任何权威机构的许可,无须提供任何身份证明,只要联上互联网、下载一个客户端软件,即可获得服务,可以满足那些没有账户、没有身份证明等人群的需要;二是去中介,接入互联网的两个用户,可以不经过任何银行等中间机构即可实现点对点直接支付,简化支付中间环节,节省支付费用;三是全球可达,世界上的任何人,无论多么偏远,只要能够上网,即可进行全球跨境支付。但私营数字货币的最大弱点在于币值不稳,也无法被央行用来贯彻自己的货币政策意图。

      近年来,各国积极探索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目的在于创造一种新的货币形态,兼具数字货币及其支付体系的优势特点,同时又具有法定货币币值稳定、央行可管控等特点。英国央行从技术、法律法规、金融稳定、宏观经济影响等方面研究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美国圣路易斯联储副主席David Andolfatto提出美联储创造一种开源的类比特币的央行数字货币Fedcoin的可能,以克服比特币币值不稳的问题,同时又可以获得支付等交易便捷的好处。加拿大央行联手加拿大主要商业银行,着手进行加拿大版央行数字货币CADcoin概念证明,以研究建立一个基于分布式账本的银行间支付体系的可行性。我国央行则最早明确提出要尽快推出央行数字货币。从央行的角度,数字货币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资产(包括货币)持有和交换机制,有可能为现有支付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一种完全不同的解决方案,也为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提供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数字货币及其背后的区块链技术,更为未来数字化经济与金融描绘了一幅诱人的蓝图。央行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重在利用数字货币技术实现自己的目标,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设计符合自己需要的数字货币;二是探索全新的支付体系架构;三是创设更丰富的货币政策工具;四是在风险防控与金融监管方面有所创新;五是促进经济发展。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为消费者带来新金融体验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对普通消费者(个人、企业)意味着什么?央行数字货币有不同的实现模式,不同实现模式对消费者的影响不同。央行发行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有可能对消费者产生下列影响:

      首先,为消费者提供一种新的货币选择。未来,消费者手中除了持有实物现金和银行存款外,还可以持有央行数字货币。从货币风险程度看,央行数字货币与现金同属央行负债,是无风险的法定货币;银行存款属于银行负债,面临银行倒闭或挤兑风险。从收益性看,央行可以根据货币政策需要为数字货币设定不同的利率(正利率、零利率或负利率)。从便捷性看,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用来进行电子支付,可以像现金那样进行点对点支付(P2P payment)。因此,央行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支付媒介,兼具银行存款与现金的双重优势,比电子货币具有更大的便捷性和更高的安全度。随着数字货币的普及,现金流通逐渐减少是大势所趋,但对消费者手中已有现金的价值不会产生影响(反而可能因稀缺使其收藏价值升高)。另外,按照央行行长周小川“应当遵循传统货币与数字货币一体化的思路,实施同样原则的管理”,央行数字货币仅仅是一种新的货币形态,不影响央行货币发行总量,因而与通货膨胀没有直接关系(但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可能影响商业银行货币创造能力因而间接影响通货膨胀)。其次是可以增强消费者金融自我掌控能力。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可以像收藏现金一样,自行收藏数字货币,免除放在金融机构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理论上,央行数字货币和现金一样,消费者可以选择自行持有而无需存入银行(由于数字货币是电子化形式,消费者其实只需要保管好密码或秘钥即可);也可以委托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保管(这与存款不同,这笔数字货币只是托管在这些机构,如何使用仍然由消费者自己决定,保管者可以协助执行消费者的指令)。二是直接进行点对点支付。电子支付方式必须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及银行账户体系才能完成,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费用相对较高。央行数字货币的出现,使消费者有可能不通过第三方支付/金融机构也能直接进行电子转账支付,减少了中间环节,风险和费用可能下降。三是自主投资理财。随着网络借贷、网络众筹、智能投顾等“去中介化”投资理财方式的兴起,消费者利用自己掌控的央行数字货币,结合智能投顾等金融科技辅助,进行自主投资理财有可能成为一种时尚。当然,消费者如果没有时间和精力自己打理投资理财,把央行数字货币存入商业银行仍然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因为这样有可能轻松获得存款利息收益,也可以获得商业银行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最后是让更多人获得普惠金融服务。数字货币的一大技术创新,是不需要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及相应的审查监督,即可进行全球范围内的跨境转账支付,而且成本低廉;也正因为如此,私营数字货币被有些人用于洗钱等不法活动。央行如果发行数字货币,可以扬长避短,为普惠金融带来新希望。也就是说,对于符合监管条件的小额支付,可以像现金一样,允许客户不经过身份核查、无条件进行全球范围内的转账支付。这可以满足没有银行账户、缺少身份证明或边缘地区等弱势群体基本金融服务需求,节约汇款费用。对于人民币来说,可以进一步扩大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使人民币真正成为“人民的货币”。此外,利用数字货币交易不可篡改、透明可追踪等特点,可以更方便地实施定向捐赠和精准扶贫等普惠金融服务。当然,这里也涉及到会不会有人利用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从事非法勾当。技术上看,利用额度限制、路径跟踪、大数据智能分析等技术手段,目前已经基本可以解决反洗钱、反恐融资(AML/CFT)等合规性问题。

      当然,央行数字货币的广泛应用,无疑会进一步减少纸币的流动,政府对消费者的消费、金融行为可以产生有更大的影响,例如通过设定负利率促进消费,通过追踪资金流向防止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等。央行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创新的货币和全新的支付体系架构,具有长远的创新和发展潜力,不仅对消费者产生影响,有可能对金融基础设施、货币政策工具、金融监管乃至未来数字经济社会产生重要影响。但支持数字货币的区块链技术仍处于发展初期,仍面临诸多挑战,需要进一步证明其安全、可靠、可以大规模应用,解决法律、监管、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投入更多力量深入研究和探索。

      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供职单位意见。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17年6月刊

    责任编辑:Rachel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

    为你推荐

    收藏成功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