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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自贸区出台全国首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06-29 08:54:14 上海 自由贸易区 政策速递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06-29 08:54:14

    核心提示6月28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2017年版)》

    上海自贸区出台全国首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

      6月28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2017年版)》(下称《指引》)。《指引》在国家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汇总了金融领域有关外资准入的规定,为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提供便利,也为我国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开放作了积极有益探索。

      金融服务业开放透明度大幅提高

      《指引》由使用说明和表单两部分组成。使用说明对于编制依据、技术说明、例外规则、执行标准和评估制度等事项作了说明。表单部分列明了外资投资设立金融机构管理(市场准入限制)和外资准入后业务管理措施(国民待遇限制)2方面共10个类别、48项特别管理措施,具体包括股东机构类型要求、股东资产规模要求、股东经营业绩要求、资本金要求、股权结构限制、分支机构设立与运营要求、其他金融机构准入限制、业务范围限制、运营指标要求以及交易所资格限制。

      上海市金融办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指引》的编制重在提高透明度,详细列明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条件和要求,为外资进入金融业与经营提供政策指导,在开放内容上与现有规定相比并无突破。《指引》中的48项特别管理措施在内容上承继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中的金融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起到了补充作用。

      不过,在业内看来,《指引》还是给了市场特别的惊喜。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指引》在市场准入限制中增加了评级企业1项特别管理措施,提高了主体的全面性,不仅为外资企业进入评级业提供了指导,也为进一步探索扩大评级行业扩大对外开放奠定了基础。此外,外资银行国债承销业务也在市场呼吁下放开了,这也是出台负面清单指引的意义,以此为基础可进一步研究和呼吁如何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

      在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看来,《指引》具有开创性、系统性、规范性,大大提高了金融服务业开放的透明度。而《指引》的最大亮点是提供了广义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政策,包括银行卡清算机构、财务公司、金融租赁、评级机构、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等,开放透明度大幅提高。

      其中,《指引》表单29条有关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内容新颖,受到市场关注。根据《指引》,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应当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并符合两大条件:一是具有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二是至少具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股20%以上的单一主要出资人,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合计持股25%以上的多个主要出资人。前述主要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者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提出申请前应当连续从事银行、支付或者清算业务5年以上,连续盈利3年以上,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其他单一持股比例超过10%的出资人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研究金融业负面清单时,市场人士曾提出要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增加准金融业这一块。《指引》内容边界已有了很大拓展。”孙元欣说。

    上海自贸区出台全国首份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

      清单有望进一步瘦身

      正如专家们所言,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一直得益于金融业的开放。而目前市场最为关注的是,在高层有关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对外资准入门槛的表态下,金融服务业是否会迎来新一轮开放?

      “基于国内金融业的现状,推进新一轮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既是必要的,也是有基础的。如目前国内银行业竞争力较强,进一步放开对金融安全冲击不大,而证券业和保险业则需要通过进一步放开促进市场竞争,提高证券保险业整体实力。”肖本华说。

      上海市金融办负责人则给出了明确的开放路径。据其介绍,上海将按照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的要求,以《指引》发布为契机,继续扩大对外开放,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其中一大举措是切实落实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和《指引》,积极争取更多的金融开放措施在上海落地生根,吸引更多的外资金融机构落户上海。

      此外,上海将深化金融开放制度创新,紧紧围绕推动“金改40条”细则落地,争取更多的金融创新试点在上海率先实施。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推动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外汇市场管理、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政策完善和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中国与世界金融体系的融合进程,为促进全球化进程提供新动力。

      同时,上海还将进一步强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深化自贸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的联动,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保持“沪港通”、黄金国际板等平稳运行,推出“债券通”,推进原油期货,研究“沪伦通”等金融创新,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激活面上的金融改革,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高度。

      开放路径已明确,而接下来的负面清单是否会进一步“瘦身”则是市场关注的另一大话题。对此,孙元欣认为,《指引》部分内容对接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版”,如果“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版”出台,许多内容还可以更新。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还会有新版的《指引》文件出台,例如与国际接轨,采用广义金融服务业口径,整合所有金融服务业开放政策文件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另有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银行卡清算、证券开放等是未来清单试点的重点。

    责任编辑: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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