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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完全否定借贷平台进校园

    董希淼 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2017-05-03 09:55:04 校园贷 董希淼
    董希淼     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2017-05-03 09:55:04

    核心提示大学校园不是法外之地,对违法违规的“校园贷”行为必须坚决打击,不能手软;而大学生群体也是金融消费者,应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

    曾经在大学校园风靡一时的“校园贷”,迎来了整肃的时候。

    2013年7月,国内第一家针对校园的网络借贷平台出现,随后多家互联网平台纷纷瞄准校园,“校园贷”由此开启野蛮生长之路,并演变成“校园害”。近期,金融监管部门相继出台措施,加大对“校园贷”治理。治理工作必要性、紧迫性都很强,应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堵住“偏门”,一方面放开“正门”,尽快取得实效。

    首先,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整顿力度,遏制校园网贷平台无序蔓延,将“偏门”堵严、堵实。非法“校园贷”危害有目共睹,由此带来的高利贷、“裸条”、暴力催收等现象屡禁不止,并接连出现多起恶性案件。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重点针对金融市场和互联网金融开展全面摸排和查处。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网络借贷平台明确了四条“红线”: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治理“校园贷”要坚持底线思维,对于触碰红线、越过底线的网络借贷平台,要果断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将害群之马坚决清理出去。金融监管部门还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合作,打出治理的“组合拳”。对诱骗诈骗、违规放贷、非法催债的,由司法机关及时介入,追究法律责任,形成对非法“校园贷”的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

    当然,这并非是完全否定网络借贷平台进入大学校园。此次互联网风险治理,正是网络借贷平台转型的机会。以“校园贷”为主要业务的平台,应尽快转型为综合化的网络借贷平台,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将服务对象扩展至工薪阶层或其他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消费者等,尽快优化业务结构,这也有利于分散平台风险。

    其次,应该放宽政策限制,放开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大学生信贷领域,将“正门”开大、开好。信用卡、助学贷款、消费贷款等,都是商业银行针对大学生这一客户群体已经开展的金融业务。但近些年来,受政策限制,大学生信贷业务发展缓慢。如大学生信用卡,由于办理条件苛刻、额度较低,难以受到大学生的青睐。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网络借贷平台乘虚而入,迅速扩张,以“劣币驱逐良币”。

    而在一些消费信贷发展较为成熟的经济体,大学校园是重要的目标市场。例如美国,消费贷款结构中,学生贷款占比达30%以上,超过汽车贷款和信用卡贷款。据统计,有70%以上的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拥有贷款记录。在校期间的信贷行为在较好的普及和引导下,可以将这种良好的信贷习惯延续至步入社会后。

    在我国,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开展大学生信贷业务,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借贷成本较低,风控能力较强,机构网点较多等等。因此,这些正规金融机构应成为大学生信贷市场的主力军。如消费金融公司作为普惠金融的践行者,借助“互联网+”带动线上化消费金融的发展。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凭借更灵活的机制,对大学生日常的生活、学习和教育等方面提供金融服务。

    因此,应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放开正规金融机构进入大学校园,如适当放宽大学生信用卡办理条件,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开展校园营销活动等。如政策允许,正规金融机构应针对大学生群体开发有针对性的新产品,如提供额度适中的信用卡、消费贷款、创业贷款等,帮助大学生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积累更多信用,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此外,教育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和大学应加强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金融知识,提升大学生群体识别诈骗、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总之,大学校园不是法外之地,对违法违规的“校园贷”行为必须坚决打击,不能手软;而大学生群体也是金融消费者,应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堵“偏门”是当务之急,开“正门”是治本之策,只有标本兼治,才有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本文作者介绍: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近著《有趣的金融》。)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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