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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房子毁了四个家庭,这样买房可能让你倾家荡产!

    来源:理财中国 2017-03-14 09:51:09 房子 楼市 江湖
         来源:理财中国     2017-03-14 09:51:09

    核心提示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一周来经历重大人生变故,半生心血化为乌有。

      前几天,“家在深圳”论坛上《一套房子,毁了四个家庭》一文引起关于“借名义买房”的热议,以下为原帖:

      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一周来经历重大人生变故,半生心血化为乌有。

      2003年,我和老公研究生毕业,两个草根穷学生,背着近3万助学贷款债务,开始南下闯深圳。我们的深圳梦,从此开始。

      2005年,我们还完所有债务,生了宝宝,无房,无车,更无钱,连婚纱照都没有拍。

      2008年,我们在坂田买了人生第一套房子,因为当时我们月薪太低,也不懂得弄虚作假,房子挂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并用我们两人的名义贷了款。

      房子很小,但我们终于有家了,宝宝顺利上了幼儿园。

      2013年,孩子已经八岁了,必须要有自己独立的房间。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家里五口人,每天为了抢用唯一的洗手间而起争端。

      我们急需换房,但受当时政策限制,就算我们已经卖掉家中唯一住房,因为五年内有银行贷款记录,另外购房也算二套,首付七成。

      2013年,房产市场也是一个风声鹤唳之年,我们等不起。迫不得已,我们用我娘家亲姐夫的名义,在四季花城换了一套大房。

      那时,我姐夫还是一个老实的大巴司机,一个小学文化的农民。当然,他的资质是贷不了款的,是由我作为他的担保人,才办理下来的。

      罪恶的种子,从此埋下。

      2015年,房产新政出台,我们的房子终于满两年了,打算过户到自己名下,可是因为房价暴涨,我们的房子成了“豪宅”,过户费用不但没有减少,反倒增加了10几万。

      正在我们踌躇不定的时候,我姐夫2015年底辞掉深圳的工作,到外地去了,具体做什么,我们谁都不知道。

      找不到人,事情便拖下来。

      出于对货币贬值的恐惧,我们用手上的几十万现金买了万科的一套单身公寓,并借此机会把我们夫妻俩积压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拿出来。

      2016年,姐夫继续在“外地”工作,各种理由回不了深圳。好不容易熬到2017春节,我在姐姐及两个成年外甥的配合下,终于将姐夫骗回深圳。

      本来,我们只是想办理一个委托公证,把姐夫名下的房产全权委托给我们来处理,或者买卖,或者过户,我们慢慢办理。

      但是,一查档案,我们全部吓懵了。

      他去年背着我们在深圳某银行二次贷款198万,还通过各种途径套资,现在他个人名下已查负债460万!!!!!

      3个月内,这198万就要到期,如果不能填平这个黑洞,我们就只能等着银行将查封拍卖房产。

      在我多年的协助下,我姐的两个儿子刚刚大学毕业,刚刚有了稳定体面的工作,刚刚谈了女朋友,刚刚在外地二线城市付了三四十万的首付,准备结婚安家。

      现在,那个人渣姐夫近500万的债务血坑,瞬间击溃我们4个本来美满幸福的家庭!!!!

      唯一让我欣慰的是,两个外甥在我20多年的协助教育下,已经成长为俩负责人的男人,明白事理, 知恩图报。

      他们痛哭着跪求我们表态:“人在债在,父债子还”。大不了,他们卖房子,打光棍。

      可是他们两个刚刚毕业的孩子,在二线城市,每月领着三五千的薪水,哪里有能力偿还这样巨额的血债。

      现在,两个外甥已押父母回老家办理了离婚。

      因为我的决策失败和亲信娘家人,败光大半生积累家产,我和老公作为夫妻,已经失去平等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础,我提出了离婚,把仅剩家产和孩子都给了他,保证他的财产不受损失。

      前老公是个好人,是我不想跟他过了。我不想带着愧疚,慢慢消耗掉我们曾经的美好。

      我寒窗苦读19年,早出晚归奋斗15年。一周之内,我回到光棍一人,除了一份尚可温饱的工作,什么都没有了………

      为了赶在银行贷款到期之前,尽可能挽回一些损失,现在急需抛售家庭两套房产。

      ...

      律师观点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争锋

      一、依据物权法的规定,首先推定登记产权人为房产的物权权利人,除非有证据足以推翻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一旦登记权利人私下处分该房产或被其他人主张权利,实际产权人的权利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保护。主要有:登记产权人离婚配偶诉讼分割财产、死亡后继承人继承财产、或私自办理抵押给他人、或登记产权人自身存在债务被债权人申请法院依法查封、或私自出售他人。

      二、发生上述的情况,实际产权人维护自己权利提起确权诉讼时,诉讼前提是实际产权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没有购房资格就没有办法提起确权诉讼,还有诉讼的内容是提起合同之诉,要求登记权利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有的当事人只要求确认产权归属,不提让对方配合过户这一诉求,导致判决生效后还是无法执行。

      三、代持关系一定要有具体明确书面协议,写明坐落位置准确唯一的房子的所有权是甲的,写明购买房产的购房款都是甲出资的,写明房产是甲用乙的名义购买,房产的所有权益均有甲方承受。在有书面的代持约定和相关的出资凭据,在甲方取得购房资格后,通过诉讼方式收回房产问题不是很大。

      需要注意的是需要由被借名人夫妻双方签字确认,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纠纷。实际产权人要保留全部房产购房时的文件原件(购房合同,监管协议,贷款合同,佣金收据有些佣金收据直接可以让中介开给实际产权人),保留出资转账凭据,不要用现金、微信、支付宝,也不要再通过其他人转账支付,就实际产权人的账户转出去。

      在有书面代持约定的情况下,实际产权人是不是一直占有使用房产,只是辅助审查,在没有明确具体的书面约定时,实际占用使用问题往往成为判断物权实际所有人的关键因素。

      四、对于代持人也就是被借名人而言,答应给人代持前要站在自己的角度权衡下利弊,对代持期间可能存在的风险要有清晰的认识,避免出现实际购房人不支付按揭款导致自己的征信出现问题,还要对代持关系维持的时间做出约定,不然实际产权人就是不出售,赖着你的名额,你还真没有法律救济途径。

      现在的现实情况是每个人首付三成的贷款机会只有一次,你要考虑到你把你的这个优惠权利让给他人了,你以后买房如何办,这一点尤其需要考虑清楚,特别是免费代持的。

      存在大额代持房产的朋友,看到此贴后要有所警醒,代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而除了上面所说的故事,买房子的时候下面这些东西也一定要注意: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再重要!

    一套房子毁了四个家庭,这样买房可能让你倾家荡产!

      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你不要考虑是婚前还是婚后写名字了,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就算房产证上没你的名 也有你的份

      从公文的角度上看,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有名字才算数,而另一方面,结婚前买的房子,就算是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闹上法庭,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出了钱 ,写上名字也是白搭的。

      但是,上述这种情况也仅仅是考虑到婚前买房,如果是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单方父母全资买下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儿女名下,确认是只赠予自己儿女一方,那么该房产属于自己子女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犯不着结了婚还争署名。

      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

      情景 房子归属 解读

      婚前

      A全款买房

      属于A 婚前财产

      婚前

      A贷款买房

      不定

      双方一起还贷

      父母全款买房

      登记A名下

      属于A 对子女的财产赠与

      房产证上署名越多,缴的税款也越多

      最后,说的是关于房产证上写几个名字的问题。其实房产证上写几个人的名字都没问题,但写的人越多,要缴纳的税款越多。如果写父母的名字,过世后也要再交遗产税。房产证上署名男方或女方一人、夫妻双方、还是夫妻双方和双方父母,到底哪种方式比较好呢?

      不要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

      如今,很多家长在购置房产时,因各种原因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父母看来,“娃娃房”的好处很多,可以规避税费、规避家庭破产风险、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等等。

      不过,我们有必要提醒这些“用心良苦”的家长们,你们只想到了“娃娃房”的利,却没意识到它的弊。

      为什么很多人都想把房子放到孩子名下?

      1规避税费。

      将房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赠予、继承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

      2规避家庭破产风险,为自己和孩子都留条后路。

      有些家长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在经营良好时提前策划,以孩子名义购置房产,如果面临生意失败,资不抵债等风险,还能给自己保留一部分东山再起的资本,为自己和孩子都留条后路。

      3夫妻感情出现危机,从保护子女权益出发,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时往往互不相让,谁也不愿在财产上吃亏,此时有些夫妻会共同出于对子女的爱护,协商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4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不用担心其婚后被配偶分割。

      但是,这样做却存在各种风险隐患!!!

      往下看!

      一、买房不能贷款。

      如果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购买方是未成年人一人,则该房屋买卖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

      二、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住房。

      三、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确需处置时手续麻烦

      父母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若其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钱来治疗或生活学习需要等。必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另外,父母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应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日后孩子一旦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其合法权益,父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父母离婚时易出纠纷。

      如果夫妻离婚,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如果房产不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该房产应属承担抚养孩子义务的一方与孩子共同居住,可能会由此引发抚养权争夺局面。

      五、父母想再收回房屋困难,且无法控制子女成年后擅自处分房产。

      如果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想收回房屋将会有很大的法律障碍。实践中已有子女成年后将房屋出卖,不让其父母居住的情况发生。之前在一起离婚案件中:张先生未成年时,其父母即以其名义购置了房产,张先生成年成家后瞒着父母将房产加上了妻子的名字,当其婚姻触礁离婚时,妻子根据约定分得了50%的产权,张先生的父母为此深受打击,悔不当初。

      六、孩子如婚后发生意外,配偶有权继承婚前财产。

      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如何规避风险?

      1、可以作公证

      约定子女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财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属于父母所有。这种办法可以同时让孩子拥有财产,又不至于遇到意外情况时被作为遗产分割。

      2、进行房产份额变更

      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做房产份额变更,减少子女名下房产份额,最少可变更为1%。这种方法主要是应对房产税,即使子女成年后以自己名义所购房产超标,需要征收房产税时,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产部分,计税量将极其有限。

      3、从房产证上去名

      这个办法比较简单粗暴,但是可以说也是最实用的方法。增减产权共有人,等同于买卖,即等于把一半的产权份额转让给你,缴纳税费按这个份额来交就可以。

      房产证上减子女名字,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去当地交易中心过户,产证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带好身份证件办理即可。

      当然你也可以以赠与的方式去名,但同样要交手续费/登记费/契税等一系列费用。

      提醒:

      遗产继承也要及时处理,千万不要误以为自己是独生子女就一定简单。即使有遗嘱,也不一定就能简单处理,如果拖得时间长,问题就会更复杂。

      各种过户成本哪种最合算

      当然房产证上都写父母的名字,那又会面临另外一个问题:未来过户的成本。这个问题几乎每个家庭或早或晚都会遇到。据了解,房产过户分赠与、买卖、继承几种方式,究竟哪种最便捷,哪种最省钱?

      继承法——主要费用:

      主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1%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税费最低。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即可。

      但缺点也显而易见:手续繁多跑死人。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是证明自己有继承房产的法律资格,或是法定继承人,或是遗嘱指定继承人。所谓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逝世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

      从上述规定可见,采用继承法过户房产,继承人需要办出各种证明,期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赠与法——主要费用:

      主要费用:个税+契税+公证费。直系亲属赠与免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需要支付个税,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此外还有契税3%和公证费1%。

      需要提醒的是,以继承法和赠与法过户房产,继承人或受赠人日后卖出此房时,如房产证年满5年且是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否则,将计征20%个税。

      买卖法——主要费用:

      主要费用:营业税+个税+契税。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方式,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家庭实际情况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没想到把房子留给子女还有那么大学问,大家根据实际的需求处理吧。别吃亏就好。

      还不清楚?看这些图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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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综合自央视财经、腾讯财经、新华网、“家在深圳”论坛

    责任编辑: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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