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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引领、法律规制 加速拓展网络空间安全建设的中国道路

    来源:中国信息安全 2017-03-13 10:09:17 网络安全 金融安全
         来源:中国信息安全     2017-03-13 10:09:17

    核心提示《网安战略》、《网安法》双双出台,奠定了网络安全和网络强国建设的战略基石和法律基础,将有力地推动国家网络空间安全进入快车道,加速形成网络强国建设的中国道路。

      2016年12月27日,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以下简称《网安战略》),这是继同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安法》)正式颁布之后我国在网络安全领域出台的又一重大举措,呼应了《网安法》的制度规定,明确了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了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以及相关措施。《网安战略》、《网安法》双双出台,奠定了网络安全和网络强国建设的战略基石和法律基础,将有力地推动国家网络空间安全进入快车道,加速形成网络强国建设的中国道路。

      一、《网安战略》、《网安法》双双出台开启加速网络强国建设的新格局

      如果说《网安法》旨在通过系统、严密的顶层规范设计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那么《网安战略》则置身更为宽广的着眼视域,致力于在革新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培育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时代高度阐发我国关于网络空间发展和安全的基本立场,全面指导网络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进而切实维护国家在网络空间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在与《网安法》深度交织的互动图景下,《网安战略》深刻体认全球化时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和网络空间的迅速拓展所伴随的重大机遇和深刻挑战,强调以尊重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平利用网络空间、依法治理网络空间以及统筹网络安全与发展等四项原则为基本指导,努力完成网络空间主权的捍卫、国家安全的维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网络文化建设的加强、网络恐怖和违法犯罪的打击、网络治理体系的完善、网络安全基础的夯实、网络空间防护能力的提升以及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强化等九项战略任务,进而实现建构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这一总体目标。

      二、高度注重《网安战略》和《网安法》的共振效应对加速网络空间安全建设的综合效果

      诚然,在当下的中国理解《网安战略》有着更为丰富的社会内涵和更为深刻的政策底蕴。基于建设网络强国的宏观决策,党和国家不仅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层面,而且在人民福祉和国家安全的高度考量网络空间安全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不仅重视事后的责任惩治,而且重视事前与事中的多元保障;不仅注意国内制度架构的完善,而且注重国际规范体系的培育。申言之——

      第一,它不仅促进产业升级、经济发展,而且助益人民福祉、国家主权。事实上,《网安战略》为我们所规划的网络安全,一方面追求信息技术标准、政策和市场的开放、透明,产品流通和信息传播更加顺畅,数字鸿沟日益弥合。另一方面也追求民众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网络空间个人隐私获得有效保护,人权受到充分尊重,同时确保网络空间主权不容侵犯,并且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和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自主选择和权利得到应有的尊重。

      第二,它不仅强调事后的责任惩治,而且注重事前与事中的多元化保障。确然地,《网安战略》明确主张依法严厉惩处网络恐怖、网络间谍、网络诈骗、网络盗窃、贩枪贩毒、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它也强调应当加强网络反恐、反间谍、反窃密等各相关领域的能力建设,提升综合治理、源头控制以及依法防范的实务水平,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促使整体的互联网生态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成长。

      在此意义上便不难理解《网安战略》号召坚持依法、公开、透明管网治网,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保护网络空间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动,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知识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网络空间享有自由、行使权利的同时,须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权利,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负责。

      为此,《网安战略》进一步要求完善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建立网络信任体系,提高网络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社会组织等参与网络治理,发展网络公益事业,加强新型网络社会组织建设。

      显然,这些都反映了战略决策者强烈的全链条规制、全方位防护的动态宏观思维。

      第三,它不仅着眼国内制度架构的完善,而且重视国际规范体系的培育。需要指出的是,《网安战略》秉持法治精神要求在国内健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网络安全管理要求,并且加快对现行法律的修订和解释,使之适用于网络空间。

      不仅如此,《网安战略》还强调在更高层面构筑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立体化网络治理体系,推进网络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

      与此同时,鉴于网络空间安全事关人类共同利益,事关世界和平与发展,事关各国国家安全,具有显著的全球性意义,《网安战略》的安排框架对于健全完善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打造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有着同等程度的重视:

      一方面,深化同各国的双边、多边网络安全对话交流和信息沟通,有效管控分歧,务实推动国际化合作。另一方面,支持联合国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并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互联网技术普及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援助,努力弥合数字鸿沟。

      三、以《网安战略》为指引,基于《网安法》继续完善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法制体系

      毋庸置疑,《网安法》和《网安战略》的制定出台是我国对于网络安全事务和网络治理实践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的反映,呈现了浓郁的中国色彩,开辟一条网络空间安全建设的中国道路,也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贡献了一份宝贵的中国智慧。

      “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鉴于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领域内产业经济发展、公民权利保护和国家战略乃至国家利益的保障呈现相互交织、深度融合的发展态势,必然要求我们以《网安战略》的宏观部署为方向指引、以《网安法》的顶层设计为制度依据继续完善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法制体系,特别是牢牢抓住以下三个着力点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

      其一,推动理念的及时更新。面对新的技术-经济图景,在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乃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事务等领域,传统的治理理念正日益呈现其局限性,需要在后续的法制建设中积极引入更新的理念成果。

      其二,确保制度的深度衔接。网络空间安全的宏观部署和顶层设计需要具体制度的配套支撑,而后续立法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以及电信等领域基本法律规范的制定过程中,更应注重有效回应网络安全的重大关切,在条文设计中深度融合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

      其三,实现权益的动态平衡。时至今日,网络空间已然成为一个复杂的多维生态,不同主体、不同层面的多样权益此消彼长、共存共生,由此要求我们在网络安全宏观目标的指引下,在建设面向未来的网络空间安全法制体系时注重针对不同的产业部门、具体的业务领域、微观的活动场景,引入理性、可操作的利益衡量规则,真正提高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水平。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吴沈括)

    责任编辑:韩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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